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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正规非专任教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非专任教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过程管理,确保其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拟聘用非专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计划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短缺或数量不足。  

2.无法在校内离退休教师中聘任合适的主讲教师。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若为在读研究生,应是二年级以上,且已修完各门课程成绩优异。  

2.具备教师的基本素养和一定的教学能力,通过了学院(系、部)组织的试讲,每次试讲的参评教师不得少于3人,要求有原始记录。  

三、聘任本科课程主讲教师应履行的程序  

1.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  

2.学院组织试讲,提出聘任意见。  

3.教务处审批、备案,颁发课程主讲教师聘书。  

四、相关事宜  

1.未经批准或备案,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擅自安排非专任教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津贴一律扣发,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2.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研究生,第一轮教学必须在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的全程指导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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